商学院2018级学生学业导师安排
各教研室: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沪电机院教[2016]7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班级安排有专门导师指导学生学业。结合我院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供各教研室参考执行。
一、针对2018级新生
1、一个班级安排1-2名导师(每名导师指导学生不多于20人),指导学生学业。
2、制作学业导师和学生名单,交由辅导员,做到每个学生都知晓自己的学业导师(包括姓名、职称、联系方式等)。
3、要求各位学业导师有计划地联系学生,给予学业指导。
二、针对2017级及之前学生
1、如已经安排有学业导师,将名单交给辅导员,再次提醒每个学生自己记住的学业导师(包括姓名、职称、联系方式等)。
2、如尚未安排有学业导师,可以参照2018级新生学业导师安排方式执行。
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