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发布者:刘立佳发布时间:2020-05-18浏览次数:1086

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上海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等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我院调剂生复试时间预计为522日上午8:30(网络测试时间为521日下午13:00。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请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

逆光。

5、拟使用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https://bm.chsi.com.cn

注:如遇特殊情况,学院会适时启动应急备用平台,将会提前通知考生。备用复试平台拟采用腾讯会议APP请考生务必在复试前熟练掌握两个系统的使用方法。不具备主机位设备、辅机位设备或复试网络的考生请于202052019:00之前通过邮箱jgxy@sdju.edu.cn告知学院。

二、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须将以下本人电子版材料(jpgpdf等格式,要求工整、清晰)命名为:“序号.材料名称”(如:1.1.准考证,1.2.身份证,2.1学生证,2.2成绩单),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还须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以邮件主题“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复试科目”的形式于202052019:00之前发送至邮箱jgxy@sdju.edu.cn,接受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科目”参考《2020年上海电机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上海电机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按要求签字后一并按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jgxy@sdju.edu.cn,方可参加复试。

序号

应届考生

往届考生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可下载)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可下载)

3

学生证

毕业证、学位证

4

有效本科成绩单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5

自愿提交的其他材料

自愿提交的其他材料

6

上海电机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上海电机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将电子版材料(jpgpdf等格式)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已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允许参加复试。

在复试时线上复试加试210分钟,并独立打分,作为加试2门课的成绩。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审查资料按照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并于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

注:

1)体检。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在拟录取后安排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政审。复试考生待录取后按最新通知要求提交《政审表》。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考生应按时提交。我院将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审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面试硬件设备(参考第一条)。

4、报考商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电机学院和报考二级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屏、录像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3、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见下图:

4、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5、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复试时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6、我院将提前开展网络测试,考生测试时间预计为202052113:00

五、其他事项:

1、复试不收取相关费用;

2、其他事宜请参照复试办法;

3、我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21-38223151

附件1(复试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