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1年转专业工作将于4月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报名
1、转专业报名对象:2020级在读本、专科学生。
2、转专业报名原则: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二、工作进度安排
4月7日前,教务处公布《2021年转专业计划表》及《各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
4月7日—4月10日,学生参照《2021年转专业计划表》、《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登陆教务系统网上申请转专业,并填写《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交学生所在学院。
4月13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转出资格。
4月14日前,教务处联合学生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把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反馈给转入学院。
4月22日前,转入学院对通过初审的转专业学生进行相关考核(如面试、笔试)。
4月23日前,根据学院考核成绩,转入学院最终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
4月30日前,教务处最终审核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提交校转专业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公示。
三、其他说明
1. 请同学们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申请转专业,切勿盲目跟风。
2.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艺体类与非艺体类互转者;
(五)再次转专业者;
(六)应予退学的学生;
(七)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
(八)无正当转专业理由者。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网上公示生效后,其所有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受理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4、对于转专业被录取的同学,本学期所选课程需正常修读,完成课程考核,成绩被正常记录,且纳入学业预警范围,请同学们认真修读。对于考核合格的课程,可按照我校学分认定相关办法,做相关课程的学分认定。
5、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咨询及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 教学办公室 | 联系方式 |
教务处 | 行政楼107 | 38223050 |
材料学院 | 材料学院楼315 | 38226035 |
电气学院 | 电气学院楼515 | 38226275 |
电子信息学院 | 电子信息楼505 | 38223172 |
机械学院 | 机械学院楼303 | 38223626 |
商学院 | 商学院413 | 38223125 |
外国语学院 | 文理楼406 | 38223076 |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 物理楼408 | 38223057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闵行技术中心B513 | 64307023 |
文理学院 | 文理楼321 | 38223256 |
高职学院 | 技术中心B区213 | 64305391 |
教务处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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