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电机学院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郁子灵发布时间:2019-05-06浏览次数:221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应用与共享,打造实验“金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19年度上海电机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是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历史学类、艺术学类、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心理学类、测绘类、地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护理学类等类别。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原则:坚持立德树人,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

2.实验项目水平: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研发技术、运行平台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高,实验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实验项目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热爱教学、知识丰富、能力过硬,实验教学成果丰硕,能够胜任项目的高质量开发和有效的教学运行。

4.实验教学方式方法:课程团队致力于实验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强化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培养,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的协同实施,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在教学方式方法方面,遵循实验教学规律,采用创新多样的教学方法和信息化教学手段,提升实验教学项目的吸引力和教学有效度。

  5.实验项目运行环境: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电机学院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部、中心)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由二级学院(部、中心)填写《上海电机学院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汇总表》并排序(附件2),于201967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交教务处(行政楼337室),电子稿发至yuanwg@sdju.edu.cn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38223152。

四、项目立项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统一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获得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从中遴选出若干项申报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转自教务处

201956

附件1 上海电机学院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表.docx

附件2 上海电机学院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