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2019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发布者:郁子灵发布时间:2019-05-27浏览次数:659

各学院及相关学生班级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9年转专业工作将于5月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524日,教务处公布2019年转专业计划表》及各学院考核录取办法。

527-531日,学生参照2019年转专业计划表》及《上海电机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填写《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二级学院。

614日前,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将学生填写的《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及《转专业学生汇总表》交教务处。

618日前,教务处联合学生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把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反馈给转入学院。

630日前,转入学院对通过初审的转专业学生进行相关考核(如面试、笔试)。

730日前,结合学生第一学年学业成绩和考核成绩,转入学院最终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

820日前,教务处最终审核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提交校转专业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录取名单将于暑假期间在教务处主页上公示。

826-830日,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持学生证至教务处办理学生证更换手续,并根据教务处安排进行新专业课程的选课。

注意事项:

1、转专业报名对象:2018在读本、专科学生。

2、转专业报名原则: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转专业条件:

第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就读期间的全部课程平均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者;

(二)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

(三)确有专长,或对拟转入专业有特殊志趣和才能,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四)因特殊原因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者;

(五)经学校认可,具有其他可以进行转专业的正当理由;

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艺体类与非艺体类互转者;

(五)再次转专业者;

(六)应予退学的学生;

(七)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

(八)无正当转专业理由者。

4因学习困难提出转专业需提交申请及成绩单。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网上公示生效后,其所有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受理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6、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咨询及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教学办公室

联系方式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楼321

38226035

电气学院

电气学院楼515

38226275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楼505

38223172

机械学院

机械学院楼305

38223626

商学院

商学院413

38223125

外国语学院

文理楼406

38223076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语言教学中心202

38221298

设计与艺术学院

闵行技术中心B515

64307023

高职学院

技术中心B213

64300980-3027


2019年转专业计划表.pdf

2019年转专业学生汇总表.xlsx

上海电机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pdf

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pdf


 转自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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