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 年度本市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郁子灵发布时间:2021-04-28浏览次数:43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人民 政府外事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1年度本市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 沪府外办综 〔 2 021〕 33号 ) , 2 021年度上海市 “白玉兰纪念奖”、  “白 玉兰荣誉奖” 和 “上海市荣誉市民”推荐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推荐申 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应 对华坚定,长期友好;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 ;长期从事与上海的交流合作 ,在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 发展各领域 与 我开展务实合作并取得突出 成绩,为推动上海对 外交往 、提升社会国际影响力作出突出贡献。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 “白玉兰纪念奖”的外籍人选一般应在沪长期工作满两年以上,或与上海开展长期友好合作交流 五年以上有突出 贡献者。

2.申报 “白玉兰荣誉奖”的外籍人选一般应 在获得 “白玉兰纪念奖”后满两年以上、或继续与上海开展长期友好交流三年以上并作出 新的突出贡献者 。

3.申报 “上海市荣誉市 民”称号的外籍人选应较“白玉兰荣誉奖”获得者有更杰出重大贡献、更为广泛的社会认可度或 国际影响力者。

二、申报对象

入选国家和本市外国专家资助 计划的外国专家及其他外籍 高层次人才 。各单位应结合上海 “五个中心”建设、“ 三 大任务” 推进、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抗击疫情 、复工复产” 等中心工作 ,推 荐在相 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 外国专家申报。同时,也要关注那些在本市工作、生活多年或长期 扎根基层 、身处一线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外国专家 。

三 、申报材料

( 一 ) 所需材料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 的 2021年 《申请表》 一式3份(可附其他推荐材料 );

2.申请者 2寸彩色 近照 3张分别贴于或 彩色打印在每份表 格右上方;

3.申请者护照 首页复印件;

4.申请表电子版 ( word文档格式 )、2寸彩色证件照 电子版(不小于500KB , JPEG格式 )、护照首页扫描件存于光盘或U盘报送。

( 二 ) 所报材料要客观公正 ,申报人近的主要事迹应 翔实可靠、数据准确、重点突出 。

( 三 ) 申报 “白玉兰荣誉奖”或“上海市荣誉市民”,应重点突出申报人选在上次获奖后所作出的新成绩、新贡献 。

( 四 ) 如需保密或本人不希望公开宣传 ,请在表中注明 。

( 五 ) 申请表除领导签署外 ,其他内容一律打印。

四、申报日期

申报截止日 期为 2021年 3月 8日,请各二级在此期限内将所需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稿发至qiaoyh@sdju.edu.cn

五、注意事项

有关评奖事宜 可在 “上海外事办” 网站 ( wsb.sh.gov.cn) “对外表彰” 栏目查阅 。申请表可在 “上海外事办”对外表彰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


特此通知 。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38223033

2021年纪念奖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