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2学期商学院第5次教学例会

发布者:郁子灵发布时间:2021-05-11浏览次数:312

会议时间:2021511

会议地点:商学院楼512

参会人员:教学办公室人员、各教研室主任、中外合作办公室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学生办公室主任、教学副院长等。

 

会议议程:

1.考试出卷

1)参照“商学院出卷要求和规范十条”

2)涉及多位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建议只确定1名教师担任出卷人。

2. 期中教学检查

1)时间为本周五(514日)。

2)所有材料再做自查。

3)严格执行激励计划。

3. 2021届毕业论文答辩的若干要求和建议

1)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论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全面指导工作,把好论文关(论文质量、论文格式等)。

2)在正式答辩前,答辩组长应向参加答辩的学生宣读注意事项、告知答辩流程及要求。

3)答辩组成员应着装正式、用语文明礼貌,并确保周围环境安静,不影响学生答辩。

4)对于学生答辩过程,答辩组应安排有专门成员进行记录,作为档案随论文材料装袋存档。

5)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第一批答辩,以下情况除外:

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认为毕业论文达不到基本要求者;

毕业论文重复率等于或大于30%者;

毕业论文格式不符合规范者(严格参照商学院网站最新模板);

指导教师和评审教师评阅意见不全者;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并向专业主任请假者;

论文答辩当天,无故迟到者;

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者。

4. 2020年大学生科创项目结题安排

12020年商学院共获上海市大学生科创项目19项,相关指导教师需做好相关项目结题检查工作。

2521日前,完成项目结题答辩。

3)项目结题答辩的具体要求参见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管理办法(试行)

5.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1)在2017版人培方案上修订,部分课程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5学分)、形势与政策(0.25学分)、“四史”课程(1学分)、军事理论(2学分)、军事技能(2学分)。

2)第1学期加入《专业导论》(1学分,16学时),名称可以为《经济大类专业导论》《管理大类专业导论》《工业工程大类专业导论》。

    3)《劳动教育实践》为实践课(0.5学分,16学时),由二级学院认定。

4)以大类为单位,将选修课程打通,按照学期安排。

5)课程设置需紧扣《国标》。

6)第7学期尽量不安排必修课,且所有课程宜安排在前8周结束(32学时),最迟不超过第12周结束(48学时)。

7)要注意专业核心课程的先后顺序。

 

 


 

商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