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电机学院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郁子灵发布时间:2019-03-13浏览次数:224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19年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以下简称“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时间

20194-7月;其中校内赛时间为20194-5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前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六、国际赛道

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高校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七、比赛方式

校内赛采用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对项目进行评定的方式,择优遴选项目推荐进入上海市级比赛。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8-419日)

1)材料提交:提交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pdf版,格式可参考附件一)、上海电机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信息表(附件二)、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基本信息汇总表;以上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按照学院+作品数量命名)经学院汇总后统一发至大赛公共邮箱sdju_kccy@163.com;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信息表、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交至学生事务中心103办公室,截止时间为419日中午12:00

2、校内选拔赛复审、决赛(422日—426日)

学校通过组织相关的专家评审,遴选出参加校内赛决赛的项目;426日举行现场决赛,通过现场展示、问答等形式对校内赛决赛项目进行评定,决出校级金、银、铜奖,并遴选出参加上海市市赛参赛项目。根据各单位参赛项目数量、质量和国赛、市赛、校赛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3、市赛项目集训(428-514日)

学校邀请大赛相关评委和专家,针对挑选出的参加上海市市赛的项目,进行项目辅导和完善。

4、参赛项目数量

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本科高校校内初赛的参赛报名的学生人数应不低于在校生总数的5%或参赛项目数量不少于200项,根据各学院人数,各学院最低参赛项目数量计算如下:

计算公式:最低项目数量=(学院学生总人数×5%)÷3

[] 研究生学生数量按照25%的参与比例进行计算

具体各学院项目数量另行通知。

 

九、工作要求

1. 各学院成立相应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工作组(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青春等项目),且要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细则,具体实施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要指定一位相关学院领导和一位教职工作为具体事宜联系人,报给教务处和团委。

2. 请各学院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团队报名参赛,并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积极参赛;要为参赛学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并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十、激励机制

 

对于获奖团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按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十一、竞赛信息交流渠道

 

1. 校内赛官方微信群:第五届互联网+电机申请交流群


该二维码7天内(318日前)有效,过时我们将更新二维码。

 

2. 联系人:

校团委:甄一捷,联系电话:38223281

教务处:秦伟,联系电话:38221178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创业计划书参考模板.docx

附件二 参赛项目信息表.xlsx

附件三 大赛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四 互联网+大赛联系人信息表.xls


转自上海电机学院教务处

 

共青团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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